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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用户条款
请商家仔细阅读各项条款
商户注册协议 ebse商城自建系统是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大型电子商务系统。 1、声明 在您成为电子商城的网上商城平台(以下简称为网上商城)商家会员(以下简称会员)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每一项条款。以下条款中"网上商城"、"电子商城"等概念不能够做为行为主体时,将代指为"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协议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会员使用电子商城站所提供的在网上商城中所进行的信息的发布、收集、使用等各种行为以及对电子商城站设施及服务的利用(以下称"交易行为")。 3、协议生效条件 1)当您进入网上商城网页并注册了网上商城商家会员时,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了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权利和义务。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修改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并将在电子商城站上公布。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电子商城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交易行为"。如果您继续进行"交易行为"将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 2)如果会员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或第三方代理签署了"网上商城服务协议",此协议中与"网上商城服务协议"相冲突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4、本协议的解释权、修改权限属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 会员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才可以注册成为网上商城商家会员。 6、 商家会员守则: 1) 网上商城仅作为会员信息发布、使用及实现交易行为的媒介。 2) 会员注册时应按照网上商城的要求,提供会员真实、准确、完整并能反映当前实际情况的资料,并能及时按照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对资料进行适时更新("资料"指会员在注册、交易或信息发布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以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电子商城站提供的任何资料。这里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文字或其他资料)。 3) 会员登记过程中选择的注册名和密码须自行保密,且对于发生在该注册名和密码下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 4) 会员在网上商城发布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以及一切交易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款: a)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描述;不得蓄意欺诈;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b)不得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c)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有权、版权、商标专利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权利。 d)严禁裸露、色情及淫秽照片、图像或内容;以及任何有偏见、歧视性、仇恨、亵渎、诽谤、非法恐吓、非法骚扰的内容。 e)严禁任何可引起公众不安、危害社会安全的内容。 f) 严禁任何带有或包含电脑病毒的程式或文件。 5) 会员不得使用任何方法干扰或试图干扰网上商城的正常运做以及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 7、协议终止 对于违反或不遵守"第6条:商家会员守则"的会员,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以下权力: 1)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会员已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终止会员的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会员对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的使用;并删除会员提交的任何资料。 2)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会员已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会员对网上商城的利用。 3)对于终止会员服务事件,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对会员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8、 责任承担 1)会员使用网上商城进行的一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性能、外观、标准等描述所引起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2)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9、 收费 根据不同的商业模式遵照不同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资料使用与批露 1)当会员在网上商城登记"资料"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拥有了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 2)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全部或部分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3)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4)当会员在网上商城登记"资料"后,该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对于会员在网上商城登载无关的内容,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须会员同意将当即予以删除。 11、风险承担 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尽一切可能的努力使您能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交易,但是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到客观环境的改变及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此类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甚至停止全部交易行为。为此,会员明确理解和同意,会员进行交易行为发生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上海环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作保证以下条款: 1)"服务"会符合会员的要求。 2)"交易行为"不会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 3)交易行为带来的结果将是准确或可信赖的。 4)会员通过网上商城进行的交易行为将符合会员的预期。 在此申明:通过利用网站而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会员自行全权决定进行的,且与此有关的风险由会员自行承担。 12、责任范围 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是否进行了"交易行为"。 2) 因"交易行为"购买或获取了任何货物、样品、数据、信息、资料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 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会员登记资料或数据。 4) 任何第三者对"交易行为"的声明。 5) 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交易行为"有关的事宜,包括疏忽。 13、赔偿 因会员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会员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代理商提出索赔要求(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专业技术人员费用等全部费用),会员必须赔偿给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商,使其等免遭损失。 14、遵守法律 会员应遵守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5、关联关系 本协议的订立,并未在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会员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合作、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会员不得对外做不实的陈述以误导第三方对其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关系的理解。 16、链接 会员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不控制此类网站和资源,会员承认并同意,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对此类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会员从该等网站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真实、合法性,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17、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有关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地址为 "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邮件地址";任何有关商家会员的通知应发送到会员在登记过程中向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此类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事先已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会员在登记过程中向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8、不可抗力 对于因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力、火灾、爆炸、地理变化、风暴、洪水泛滥、地震、潮汐、闪电或战争,致使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对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19、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会员与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本协议"第1条:声明"规定的使用范围的所有约定。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倘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被有关主管当局裁定为无效或不予强制执行,该项条款应被撤销,但不影响其余条款应予执行。 20、仲裁 本协议或上海爱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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